英王国究竟何时开始成为英帝国,一直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一般认为,大英帝国的形成要晚于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等其他欧洲列强。从已有的大英帝国研究成果来看,关于帝国的起始日期,主要有三种代表性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大英帝国从1603年开始,那一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James VI)继承了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伊丽莎白(Elizabeth)的王位,成为整个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同时也成为“大不列颠帝国”(the Empire of Great Britain)的国王。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从1707年算起,因为那一年英国国会通过了《1707年联合法令》(Act of Union 1707)。这个联合法令是指英国两条国会法令:由英格兰国会通过的《1706年与苏格兰联合法令》(Union with Scotland Act 1706)和由苏格兰国会通过的《1707年与英格兰联合法令》(Union with England Act 1707)。《1707年联合法令》的通过,标志着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原为共主邦联的国家合并成单一的王国“大不列颠王国”。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当将大英帝国的起始年定为1878年,因为那一年英国国王被正式冠以“皇帝”的称号。还有一些学者将大英帝国分为两个阶段,即“第一英帝国”与“第二英帝国”。有的学者认为“第一英帝国”是指1707年到1783年,而“第二英帝国”是指1783年之后;有的学者则认为“第一英帝国”是指1603年至1815年,“第二英帝国”指1815年之后。
强大的军事力量,是帝国扩张和兴起的首要原因,大英帝国也不例外。帝国的辉煌,首先来自其军事上的辉煌。无可匹敌的军事力量,是支撑大英帝国宏伟版图和无比辉煌的强大支柱。经济的繁荣和科技的进步,使得大英帝国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英国发明了在兵器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的弗格森步枪和马克西姆机枪,先进的武器装备大大提高了其陆军的战斗力,“使得兵力上不占优势的英军能够击败装备落伍的亚非军队”。与陆军相比,大英帝国的军事优势更体现于海军。1588年,英国海军在格瑞福兰海战(Battle of Gravelines)中战胜了曾经不可一世的西班牙“无敌舰队”,从而逐渐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在与其他列强的军备竞争中,英国海军一直维持着海上霸权的地位。1815-1885年间,“英国海军的实力已相当于其他三个或四个海军强国的总和”。20世纪初,继法国和俄罗斯后,德国成为大英帝国的主要军事竞争对手,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国的海军仍然拥有压倒性优势。1900年英国海军预算为2920万镑,其主要对手德国为740万镑;1910年英国4040万镑,德国为2060万镑;1914年英国为4740万镑,德国为2240万镑。1905年,英国开始建造吨位大、装甲厚、速度快的“无畏级”战列舰。这种新型军舰的特点是取消了所有中口径火炮,一律改装大口径炮,火力比1906年海上任何一艘战列舰都要强一倍。1900年,大英帝国的舰队总吨位超过100万吨,两倍于所有其他列强的吨位总和,而且可以凭借其众多的海外殖民地得到全球一系列军事基地和巨大商船队的有力支持。“到19世纪末,世界上没有一条重要的航道和海峡不是在皇家海军的势力控制之下”。这些独霸天下的军事优势,使英帝国在一系列争霸战争中所向披靡,先通过英西战争、英荷战争,取代老牌殖民主义强国西班牙和荷兰,成为海上霸主,又在1689-1697年的圣·奥格斯堡同盟战争、1701-1713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40-1748年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和1756-1763年的七年战争中,打败劲敌法国并夺取其在北美的大部分殖民地,建立起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日不落帝国”。
大英帝国的产生及其辉煌,将帝国主义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帝国的殖民统治由以暴力控制为主,转向以经济控制为主;或者说从军事帝国主义,转为商业帝国主义或经济帝国主义。在商业帝国主义模式下,宗主国与附属国之间的关系,除了政治上的统治与被统治之外,经济上也形成了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经济上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主要通过两大生产体系得以实现,宗主国从事高级生产,即负责创造性的资本投资、工业制造、生产技术、商业标准和贸易销售,而殖民地则从事初级生产,负责供应原材料、农产品和简单劳动力。在商业帝国主义模式下,宗主国就像一个大公司的总部,而殖民地则像生产车间。可以说,大英帝国的崛起过程,就是这种商业帝国主义的形成过程。在大英帝国的极盛时期,整个世界的财富都源源不断地流向联合王国,全世界似乎都成为英国的生产工地。据说,当时的英国首相亨利·约翰·坦普尔·帕麦斯顿(Henry John Temple Palmerston,又译“巴麦尊”,1784-1865)曾扬扬得意地描述了一幅无比辉煌的帝国图景:“北美和俄国的平原是我们的玉米地;芝加哥和敖德萨是我们的粮仓;加拿大和波罗的海是我们的林区;澳大利西亚有我们的牧羊场,阿根廷和北美西部大草原有我们的牛群;秘鲁送来白银,南非和澳大利亚的黄金流向伦敦;印度人和中国人为我们种植茶叶,我们的咖啡、甘蔗和香料种植园遍布东印度群岛。西班牙和法国是我们的葡萄园,地中海是我们的果园;我们的棉花长期以来栽培在美国南部,现已扩展到地球每个温暖地区。”
在这种殖民地代理人的统治模式中,特别有代表性的就是英帝国的东印度公司模式。东印度公司最初是在1600年由英国国王通过特许状设立的垄断性贸易公司,全称为“伦敦东印度贸易公司”(The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London Trading into the East Indies),主要从事英国与印度的香料、棉纺织和金银等商品贸易,由于享受贸易特权而获得了暴利,利润高达百分之一百至二百,公司“初建时仅有资金三万零一百三十三英镑六先令八便士,到十八世纪下半叶达三百二十万英镑,增长一百多倍”。随着东印度公司自身实力的增强和英国对印度殖民扩张的需要,英国政府通过特许状的形式不断给予东印度公司各种超经济的特权。英王先后通过特许状给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招募士兵组建军队、建立军事要塞、铸造印度货币、任命本地官员、建立地方政府和法院、征收赋税、发动战争并处理战争获得的领土等政治、财政、司法和军事特权,从而使东印度公司逐渐成为英国在印度进行军事扩张和政府管理的机构,而远非一家垄断贸易公司。“东印度公司得到的政治特权越多,它的政治色彩越浓。它逐渐变成了商业、政治、军事、司法四合一的组织,既经商,又侵略,又统治。这当然是公司那些冒险家求之不得的,这也正是英国国王和政府在当时对外进行殖民扩张的需要。”事实上,英国在印度的殖民地主要是由东印度公司通过多次战争征服或通过对当地首领的收买而夺取的。“1757年普拉西战役和吞并孟加拉省,开始逐步确立公司在印度的统治,标志着英国对印度的殖民侵略进入一个新阶段。”掠夺印度和孟加拉的大片殖民地后,英国政府又直接委托东印度公司行使殖民地的管辖权力。因此,从1773年至1858年间,东印度公司直接就是英国在印度次大陆的殖民政权机构,史称“东印度公司统治下的印度”(Company rule in India)或“东印度公司管治期”(Company Raj)。东印度公司统治印度的重要方式,是组建一个由印度多数地方政权参与的附属联盟(Subsidiary alliance),并通过这个联盟对印度进行有效的殖民统治。东印度公司承诺“保护附属联盟的成员,尊重他们的传统和荣誉”。英帝国统治者对东印度公司的这种殖民统治方式给予了高度的赞赏,认为这种非直接的管治方式不仅治理的代价低、收益高,而且也不会带来政治上的负面效果,还能够得到当地人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