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先验逻辑在康德那里是从形式逻辑的水平上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的逻辑,而提高的方式,少不了要指出形式逻辑本身的局限性,甚至要批评那些没有意识到这种局限性的人(王路先生正是这样的人)。他说,当我们“拥有一种赋予我们一切知识形式以如此表面的技艺时”,不论它在内容方面如何“空洞和贫乏”,仍然诱使人们把它当作“工具”,这样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徒逞辩才”(A60-62=B85-86)。《王文2》在这里所作的辩护是,“即使从字面儿上也可以看出,‘内容方面的空洞和乏味’显然不是指逻辑。而‘如此表面的技艺’在李秋零的译本中是‘如此明显的艺术’,看不出是贬义。”(26)他还在脚注中注明康德这里“明显”的原文是scheinbar。这种辩护挺好玩的。“内容方面的空洞和贫乏”[《王文2》把“贫乏”抄成了“乏味”,但arm并无“乏味”的意思,而只是“贫乏、贫穷、可怜”之义]“显然不是指逻辑”,那是指什么?没有交代。其实这与上面所引康德对形式逻辑的描述,即“抽掉知识的一切对象和差别,因而在其中知性除了和自身及其形式之外,不和任何别的东西打交道”是一个意思。而“如此表面的技艺”(eine so scheinbare Kunst)被李秋零译成了“如此明显的艺术”肯定是误译。只要翻开德汉词典,上面scheinbar底下作为形容词只有两个义项:1.“表面上的”;2.“虚假的”;只有作副词用时才有“看来、显然”之义,而康德这里用的是形容词义,当然是贬义。而Kunst直接译作“艺术”也是不妥的,在汉语中,没有人把形式逻辑称之为“艺术”,只能是“技术”或“技巧”,即Kunst的第二义项。王路先生的二外德语要判断这些问题,看来还力有不逮,他连词典都懒得查,想在专业词汇的译法方面开创新局面的宏大抱负前景堪忧啊!《王文2》的另外一个辩护是:“至于‘徒逞辩才’,肯定不是指逻辑,而是指用逻辑的人的做法,哪怕是所谓逻辑学家的做法。所以,我说逻辑是一回事,逻辑的应用是另一回事。”(26)就算如此,但这些“逻辑学家的做法”是什么呢?不正是不顾逻辑本身的限制而将它无差别地“应用”到一切对象上去吗?对逻辑学家的这种批评实际上不正是对逻辑的局限性的批评吗?就如我现在批评王路先生把形式逻辑绝对化,不正好说明形式逻辑不能绝对化,而有它应用的限度吗?《王文2》的这种辩护是一种地道的诡辩,正应了康德所说的“徒逞辩才”。康德果然地下有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