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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inism 發表於 2019-4-10 20:46

“希特勒遗嘱”浏览与随想

“希特勒遗嘱”浏览与随想

1945年4月30日下午,二十世纪大恶魔之一的希特勒偕新婚妻子爱娃·布劳恩在柏林的地下元首府中饮弹服毒自尽。惧怕被俘受审的希特勒在此前一日写下了自己的遗嘱,分为“个人遗嘱”和“政治遗嘱”两部分,并派多人分送给自己不久前选定的革命接班人邓尼茨海军上将及舒埃纳尔陆军元帅。

希魔在个人遗嘱中如此写道:

· 她(布劳恩)坚定地要作为我的妻子与我同生共死。这对我们在为我们的人民服务的工作中所遭受的损失,乃是一种补偿。

· 为避免失败和被俘的耻辱,我和我的妻子选择了死亡。我为我的人民服务达12年之久,在这里工作的时间最长,因此我们希望就在这里焚化我们的遗体(另一译本为“我愿意在这个我为人民服务了12年的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 )。

在其政治遗嘱与致凯特尔陆军元帅最后的信中,希魔写道:

· 在这三十多年中,指导我的全部思想、行动和生活的,只是我对人民的热爱和忠诚。正是对人民的热爱和忠诚给了我力量作出最困难的决定,……。

· 戈林和希姆莱背着我去与敌人进行秘密谈判,企图非法窃取国家权力,除了对我个人的背叛之外,已经给国家和全体人民带来了无法洗血的耻辱。

· 在这场漫长而艰苦的战争里,人民和军队已经献出了他们的一切。牺牲已经十分惨重。……因此形势已不允许我继续领导人民走向胜利。

· 在这次战争中,德国人民的贡献和牺牲如此之大,我不相信都将付之东流。我们的目标仍将是为德国人民赢得东方的领土。

在他篇幅有限(共13页)的遗嘱中,把德国和几乎整个欧洲人民无情拖入战争和杀戮大灾难的世纪魔王希特勒却不厌其烦地多次提到“人 民”,俨然一位“爱民如子的贤主明君”。读到这些文字,自己反而对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 民可以如此轻易地被纳粹法西斯独裁者和暴君所代表而感到百思难解了。

从大量的文字和影视资料上也不难看到,1933年确实是一战失败后嗷嗷待哺的德国人民用自己的选票把“大救星”元首推上了台,魔王希特勒每当取得“辉煌胜利”或遇到重大挫败时,都会出现在高高的阳台上,向聚集在巨大无比广场上热泪盈眶高呼“元首万岁”口号的人 民(自然也包括激情更旺的冲锋队、党卫军和纳粹党成员)挥手致意,并发表鼓舞激励人 民的各类最高指示。但在元首领导德国期间,其麾下强大无比的秘密警察的最主要防范对象同样也是自己的人 民,而非什么“外国干涉者”或“侵略者”或“境外敌对势力”。
再查阅历史典籍观察古今社会,发现此类现象还绝非偶然。意大利大独裁者、国家法西斯党领袖墨索里尼原来也是打着“人 民”旗号攫取国家政权的,他掌控的法西斯党机关报即称为《意大利人民报》;纳粹德国于1944年为审判未遂政变参与者而设立的特别法庭也称为“人民法庭”;现代还有好几个非民主宪政国家的军队皆称为“人民军”;美国发生于1970年代初、导致千余教徒“被自杀”的恐怖邪教组织也自称

“人民圣殿教”;中国封建社会的帝王则略显粗鲁地干脆称自己的人 民为“子民”;历史上把人 民二字贴在自己额头上的独裁者、暴君及“爱国者”应该还有很多,而统治者用“人 民”二字冠名自己旗下各类政权机构或衙门或组织的情况则更多更多,详尽叙述那应该是历史学家的事了。

人 民可以如此容易地“被代表”,估计应归咎于作为称谓词它过于高大空泛更抽象,理论上谁都是人 民,而谁也不能代表人 民,因此根本不能反映任何具体或个体的生命,最后人 民自然就升华成了某种崇高威严的“政治符号”。如果用“国民、民众、公民和居民”等称谓来表述 “人 民”的含义,应该能更贴切地反映这一称谓所指的真正对象,看来咱们最新一代身份证上使用的居民和公民(只可惜正反两面有异)的称谓应当还属一定程度上的拨乱反正和与时俱进的政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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